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项目评委会对龙岗数字创意产业创新中心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项目第三方监管参评单位进行了评审打分,经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办公会审议后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最终确定招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项目服务单位,金额为14.9万元。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与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5-89558798。
特此公示。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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