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7月9日 项目编号:LGCDC20210709
各厂家、代理商:
本中心拟对消杀及防护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2.投标须提供下列材料(按顺序编号制作,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否则做无效处理)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企业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信息(网页打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涉及医疗设备的)。
(5)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提供销售代理授权书或来源证明。
(6)投标产品报价表(单独密封)
a.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招标目录顺序制作,列出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生产厂家、价格等。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投标部分或全部包号,但所投包号内的产品须全部响应,否则该包号作弃权处理。
b.投标报价书包括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7)最近3年(2018年7月-2021年6月)成交金额排名前1-10位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产品主要在用客户名单(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最近的采购时间)。
(9)项目实施方案。
(10)技术规格偏离表。
(11)联络方式。
(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招标程序:
投标人须于2021年7月16日17时前将以上相关资料递送至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我中心根据各投标人的资质、资证,产品质量、价格、授权情况,同类合同情况、在用客户情况及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投标结果。投标结果在龙岗区卫健局网站公示无异议的,中心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4.其他说明
(1)评标原则以性价比为指导原则。总得分最高的为中标(首选)供应商,总得分第二高的为次选供应商。
(2)投标人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诚信档案有污点或在龙岗诚信网查询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报名。
(3)如提供虚假材料的,移交上级部门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项目投标。
(4)同类产品若有政府统一招标等新政策,将按上级规定执行。
(5)供货量按实际需求数计算。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年。采购人将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供货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供货期限需明确到日,续期合同供货期限须衔接,且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5.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谐路39号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6办公室
联系人:罗先生 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932399
附件:
1.消杀及防护用品需求明细
2.相关材料参考格式
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