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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MB2C95809F/2021-0008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7-09
名称: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杀及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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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杀及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9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年7月9日            项目编号:LGCDC20210709

各厂家、代理商:

  本中心拟对消杀及防护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中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2.投标须提供下列材料(按顺序编号制作,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否则做无效处理)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企业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信息(网页打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涉及医疗设备的)。

  (5)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提供销售代理授权书或来源证明。

  (6)投标产品报价表(单独密封)

  a.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招标目录顺序制作,列出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生产厂家、价格等。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投标部分或全部包号,但所投包号内的产品须全部响应,否则该包号作弃权处理

  b.投标报价书包括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加盖投标公司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7)最近3年(2018年7月-2021年6月)成交金额排名前1-10位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产品主要在用客户名单(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最近的采购时间)。

  (9)项目实施方案。

  (10)技术规格偏离表。

  (11)联络方式。

  (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招标程序:

  投标人须于2021年7月16日17时前将以上相关资料递送至本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我中心根据各投标人的资质、资证,产品质量、价格、授权情况,同类合同情况、在用客户情况及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投标结果。投标结果在龙岗区卫健局网站公示无异议的,中心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4.其他说明

  (1)评标原则以性价比为指导原则。总得分最高的为中标(首选)供应商,总得分第二高的为次选供应商。

  (2)投标人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诚信档案有污点或在龙岗诚信网查询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报名。

  (3)如提供虚假材料的,移交上级部门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项目投标。

  (4)同类产品若有政府统一招标等新政策,将按上级规定执行。

  (5)供货量按实际需求数计算。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年。采购人将根据第一年的项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授予第二年、第三年的供货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供货期限需明确到日,续期合同供货期限须衔接,且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

  5.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谐路39号

  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6办公室

  联系人:罗先生 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932399

  附件:

  1.消杀及防护用品需求明细

  2.相关材料参考格式

  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9日


附件:

1.附件1消杀及防护用品需求明细.xls

2.附件2相关材料参考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