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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4561X4/2022-0006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5-31
名称: 区统计局举办《民法典》《监督意见》学习培训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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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举办《民法典》《监督意见》学习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2-05-3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使统计干部职工进一步学懂、弄通民法典,把握处理民事纠纷的基本规则,按照体系化的思维方式处理民事纠纷,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统计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5月27日下午,龙岗区统计局在海关大厦东座17楼会议室举办了《民法典》《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培训会。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会议传达了《监督意见》精神,介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监督意见》的背景意义,并着重讲解《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会议要求统计干部职工要充分领会《监督意见》精神,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会议邀请了广东德荣律师事务所马映娜律师为全体统计干部职工讲解民法典知识,马律师围绕贯彻落实《民法典》意义,用以案释法的方式通过生动的现实案例对《民法典》重要条文进行了解读。通过学习,参会人员对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工作、生活中如何遵循《民法典》规则,运用法律思维确认和保护各平等民事主体各项民事权利也有了正确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为实现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的美好期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