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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729P/2021-0008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7-01
名称: 【龙岗社矫之声(第29期)】严管严处严律,强力警示教育效果——南湾街道司法所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训诫警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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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社矫之声(第29期)】严管严处严律,强力警示教育效果——南湾街道司法所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训诫警示

发布日期:2021-07-05  浏览次数:-

  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同于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社区矫正对象在不脱离社会生活的情况下,通过政府、社会及家人的监管、教育、帮助,矫正恶习,回归社会。

  为进一步规范南湾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6月18日上午,南湾街道司法分别对未经批准离开深圳市的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及书面警告。

  要求4名矫正对象确确实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要树立身份意识、服从意识,端正自身态度,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务必认真学习社矫法及各种法律知识,知悉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训诫警示结束后,4名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