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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7020/2023-0026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8-28
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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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深龙人通〔2023〕7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龙岗区“三项工程”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决定开展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采购工作。现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起至2022年9月4日17:00截止(如果申报截止时间不足3家单位申报,将延长申报公告时间,具体要求以新公告为准)。

  二、申报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

  (二)监管期限

  监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监管对象及内容

  对2022年“三项工程”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开展情况过程监管。按60个班次为监管数量的上限,不足60个班次按实际监管的班次数结算本项目费用。

  (四)监管要求

  1.线上监管:龙岗区2023年“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采用的是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线上监管系统,对承办机构每个工种每个班次的线上监管系统数据进行核查和统计,并按周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供线上监管情况统计及核查情况汇报。

  2.线下监管:对承办机构每个工种每个班次进行平均3次线下监管督查,督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师资核查、师生课堂表现。

  3.学员满意度调查:对承办机构每个工种每个班次的参培学员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

  4.监管报告:每家承办机构的培训工种监管结束后,须根据该承办机构的监管情况,按标段数出具第三方监管报告(预计9份监管报告,其中数字技术标段因有两家承办机构,各出具一份监管报告);待整个“三项工程”公益性职业技能项目监管结束后,再出具一份涵盖8家承办机构全部培训监管情况的监管总报告。

  鼓励第三方在此基础上,创新监管模式,并在申报资料中予以详细说明,以达到最佳监管效果。

  (五)评估期限

  评估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

  (六)评估对象及内容

  对承办龙岗区2023年“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的8家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结果评估,培训评估包含以下内容:培训承办机构前期筹备情况、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完成结果、承办机构配合程度以及承办机构后续承诺服务。

  (七)评估要求

  评估报告:培训评估结束后,出具一份培训评估总报告。

  三、申报金额

  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第三方监管和评估项目,要求申报金额小于或等于14.66万元(含税)。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具有调查及评估资质且未承办、未申报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的社会组织或调查机构;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的单位。

  五、评审办法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自行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人通〔2022〕13号)规定,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价格、项目方案及同类项目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务会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并公布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二)申报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收复印件,须盖公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注册登记机关信息、机构经营范围、以下网站信息记录查询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资质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交给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不需要密封;其他申报材料须密封

  (三)申报方案一式五份(包含绩效目标、工作安排、人员安排、实施细则、服务承诺等,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机构近三年获得荣誉、肯定或其他承办优势,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诚信承诺函一式一份(见附件,盖章)

  *申报文件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七、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各单位须于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上述要求密封的申报材料和不需密封的资质证明材料送达至以下地址(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2023年9月4日17:00前送达,过期送达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9室;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755-89935716;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 申报表.wps

2.附件2诚信承诺函.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