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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7020/2023-0006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3-13
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项目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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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项目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决定开展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项目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起至2023年3月17日17:00截止(如果申报截止时间不足3家单位申报,将延长申报公告时间,具体要求以新公告为准)。

  二、申报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项目评审

  (二)评审时间

  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

  (三)评审内容

  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已征集的2023年度项目制培训意向项目(已面向区内职能部门、院校、企业、社会组织征集),通过项目评审的方式,提供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的项目、项目价格标准以及培训学时建议。

  (四)评审要求

  1.评审前准备工作:整理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已征集的培训意向项目,并对意向项目开展价格和学时方面的市场调查。

  2.专家评审: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客观性,拟邀请市外“三项工程”(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和南粤家政)方面的专家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培训意向项目建议进行评审,给出项目、学时及价格建议,并对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项目进行分类。

  3.评审结束后,出具一份评审报告。

  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此基础上,创新评审模式,并在申报资料中予以详细说明,以达到最佳评审效果。

  三、申报金额

  2023年龙岗区“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项目评审,要求申报金额小于或等于30600元(含税)。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的单位。

  五、评审办法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自行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人通﹝2022﹞13号)规定,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价格、项目方案及同类项目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并公布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三项工程”项目制培训项目评审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二)申报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收复印件,须盖公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注册登记机关信息、机构经营范围、以下网站信息记录查询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资质证明材料提交材料时交给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不需要密封;其他申报材料须密封

  (三)申报方案一式五份(包含绩效目标、工作安排、人员安排、实施细则、服务承诺等,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机构近三年获得荣誉、肯定或其他承办优势,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诚信承诺函一式一份(见附件,盖章)

  *申报文件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七、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各单位须于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上述要求密封的申报材料和不需密封的资质证明材料送达至以下地址(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2023年3月17日17:00前送达,过期送达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7室;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755-89935716;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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