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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6307/2022-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成文日期: 2022-01-06
名称: 技术转移交易激励。对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运营单位给予技术转移交易激励申请激励应具备哪些条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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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交易激励。对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运营单位给予技术转移交易激励申请激励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2-01-06  浏览次数:-

  (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交易在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金额按实际履行金额计算。

  3.交易完成的项目落户龙岗区。

  (二)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平台运营单位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交易履行金额5%、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激励,每年最高激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