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奖后2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二)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激励。
2.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激励。
3.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激励。
4.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激励。
索引号: | 114403070075516307/2021-0022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名称: | 获奖企业激励。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等各级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前三等次,且在龙岗区落地的科技型企业给予获奖企业激励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
主题词: |
(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奖后2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二)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激励。
2.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激励。
3.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激励。
4.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最高激励金额给予激励。
主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方式:0755-28948838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715号
粤ICP备05027862号 网站标识码:4403070005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