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近两年获得认定(事后扶持类)或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事前扶持类)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
扶持标准:按不超过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配套补助。其中,国家级最高3000万元,省、市级最高5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区级配套扶持或区级创新平台认定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差额补助。
索引号: | 114403070075516307/2022-0012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名称: | 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项目有哪些扶持范围与标准?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
主题词: |
扶持范围:近两年获得认定(事后扶持类)或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事前扶持类)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
扶持标准:按不超过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配套补助。其中,国家级最高3000万元,省、市级最高5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区级配套扶持或区级创新平台认定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差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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