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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7455756779E/2024-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成文日期: 2024-01-17
名称: 不良行为记录处理通知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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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处理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负责的君子布河支三平龙西路以上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根据我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安全事故】: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拒绝投标;有关责任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视情形分别给予以下处理措施,且给予的不良行为记录时效应大于警示期时限:(二)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3-9人重伤,一年内拒绝其参与工务署工程投标。

  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处理如下:给予一年内拒绝参与工务署工程投标(2024年1月6日0时至2025年1月5日24时)。

  特此告知。

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1月17日


附件:

1.不良行为记录处理通知书(202300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