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龙治宇、罗宗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保达誉都花园1栋220、221、222设立深圳市龙岗区童星园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舞蹈类、声乐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5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
索引号: | 11440307007542910M/2025-0013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名称: |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岗区童星园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同意龙治宇、罗宗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保达誉都花园1栋220、221、222设立深圳市龙岗区童星园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非全日制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舞蹈类、声乐类),办学规模为同一培训时段内培训人数不超过35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0755-89551962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715号
粤ICP备05027862号 网站标识码:4403070005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