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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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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0-03-11
名称: 龙岗区召开2020年全区暗渠暗涵上盖及沿河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行动暨河湖长制工作动员会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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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召开2020年全区暗渠暗涵上盖及沿河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行动暨河湖长制工作动员会议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

  3月11日,龙岗区召开2020年全区暗渠暗涵上盖及沿河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行动暨河湖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区长代金涛现场宣读龙岗区2020年总河长1号令(以下简称“1号令”),发布在全区集中开展河道暗渠、暗涵上盖及沿河隐患建(构)筑物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各相关部门及街道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据了解,龙岗区在早期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部分河道、排水渠被覆盖,形成暗渠、暗涵,上部存在不同性质的建(构)筑物,沿河也存在一部分隐患建(构)筑物。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龙岗区接下来将针对纳入龙岗区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及参照河道管理的汊流,以及上述河道、汊流的暗渠结构两侧外边线3米范围内上盖构筑物,明渠两侧存在隐患的建(构)筑物;净宽大于或等于3米的排水暗涵,暗涵结构两侧外边线3米内上盖建(构)筑物等,依据“全面摸查—勘察评估—分类治理—长效监管”的工作环节,分步推进暗渠、暗涵上盖及沿河隐患建(构)筑物的排查整治工作。预计将于4月15日前,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建(构)筑物、乱搭乱建的清拆工作;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上盖永久建(构)筑物的风险评估及勘察鉴定工作、隐患建(构)筑物整治工作;2021年起,常态性强化监管工作,确保零增量。

  根据“1号令”要求,全区各级河长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市、区工作部署,以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作风,认真抓好全面摸查、勘察评估、分类治理、长效监管等工作落实,保证工作效果;要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大力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对重大隐患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并做到挂牌督办、挂账销号;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建立详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联动、团结协作、全面实施,确保责任无盲区、清拆无死角,实现排查整治全覆盖;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整治暗渠暗涵上盖及沿河建(构)筑物既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内容。”张勇指出,面对这些老百姓身边的安全隐患、影响河道长治久清的现实隐患,要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切实把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担起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好;要全面统筹好各方力量,形成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合力,区河长办要全面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河长和有关单位要建立详细台账,对每一个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挂账销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坚决有力的措施和务实有效的作风,不畏困难、狠抓落实、共同努力、全力以赴,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