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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50X8/2021-0032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6-11
名称: 龙岗区预算单位购买服务项目检查查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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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预算单位购买服务项目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财政管理力度,我局决定针对3家区级预算单位开展购买服务项目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查前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财政管理力度,规范购买服务项目等管理。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2020年的购买服务项目(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购买服务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购买服务范围方面,重点检查预算单位是否以购买服务替代该单位自身应履行的职能;检查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内容、服务依据及承接主体是否规范;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对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各项目是否在购买服务的负面清单范围内。

  2.购买服务决策方面,重点检查购买服务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是否按照“三重一大”会议决策程序开展,是否存在应上会集体决策而未上会决策,或先签合同再上会或审批等程序倒置类问题。

  3.购买服务实施方面,重点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核查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应当招投标或集中采购的项目不规范执行有关程序,是否有通过拆分项目、直接委托等方式规避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

  4.购买服务价格确定方面,重点检查相关单位购买服务项目的价格标准,检查不同单位对同一服务事项的购买单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有合理测算依据。

  5.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相关单位服务履约监管是否存在漏洞;核查服务考核机制是否合理;围绕项目绩效目标,聚焦服务质量,核查服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检查名单

  (一)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公示期自2021年6月11日至6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龙岗区财政局财政监察科反映。

  (联系人:古海玲,联系电话:28916796)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