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甩手掌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峰盛企业会计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创米财税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都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时代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诺一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的审批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
1.287号-关于深圳市甩手掌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2.288号-关于深圳市峰盛企业会计代理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3.290号-关于深圳市创米财税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4.293号-关于深圳市都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5.294号-关于深圳创时代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6.295号-关于深圳市诺一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7.深圳市甩手掌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告知承诺书.pdf
8.深圳市峰盛企业会计代理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告知承诺书.pdf
9.深圳市创米财税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告知承诺书.pdf
10.深圳市都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告知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