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鹏城会计事务所、深圳市可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的审批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
1.206号-关于深圳鹏城会计事务所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2.207号-关于深圳市可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索引号: | 1144030700755150X8/2024-0012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8 |
名称: | 深圳鹏城会计事务所等两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的审批结果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
主题词: |
关于深圳鹏城会计事务所、深圳市可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及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的审批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
1.206号-关于深圳鹏城会计事务所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2.207号-关于深圳市可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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