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街道华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批拆除范围面积102804平方米,拟调整后拆除范围面积108230平方米,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已完成了拆除范围内拟调入范围建筑物的更新意愿收集,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局拟确认该更新单元拟增加范围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1楼
(二)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
(三)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坝心街3号
(四)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兴旺路二巷18号
(五)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股份合作公司新光分公司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新光一街26号
(六)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股份合作公司和悦分公司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街悦民路21号
(七)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股份合作公司上围分公司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横岗社区富康路100号
(八)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茂盛分公司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茂盛路189号
(九)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华侨新村商住楼小区(改造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路36号H栋入口处
(十)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csgxj/
(十一)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侨报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8月26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
联系人:谢工,电话:0755-28948113,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土地及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对该更新单元拟增加范围内土地及建筑物权利人是否同意调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搬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示。
附件:
1.横岗街道华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增补部分更新意愿公示图
2.更新意愿汇总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