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批拆除范围面积为121332.5平方米,拟调整后拆除范围面积为121062.4平方米,深圳坐标转成大地2000坐标的面积变为121061.73平方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已完成了拆除范围内拟调出范围建筑物的更新意愿收集,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局拟确认该更新单元拟删减范围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园路1号
(三)深圳市沙塘布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公告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南路9号
(四)深圳市南湾街道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改造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南路9号
(五)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侨报
(六)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23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7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
联系人:余工,电话:0755-28948190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确认该项目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改造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补充公示、仅对该更新单元范围调整及新增建筑物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布中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删减部分调出拆除范围意愿公示图
2、拟删减部分调出拆除范围意愿汇总表
3、调整意愿说明书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