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读书郎
留言日期:
2021-04-23
主题:
龙岗区级人才引进租房区级补贴
内容:
您好! 本人介绍信日期是2020年7月,社保是2020年7月开始由公司在龙岗区缴纳,目前是已经缴满9个月。请问是否已满足发放区补贴的条件? 我于2020年12月25日递交的区补贴申报材料,若五月份离开去外省工作并且转移社保。是否仍满足发放区补贴的条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23
答复时间:
2021-04-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来信收悉。

  您提交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时若符合申请条件不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况,即符合发放条件。

  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审核以提交的材料为准,后续变动不影响本次申请的审核。但为避免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及时修改,建议保持在龙岗区内工作并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社保。

       感谢您的关注。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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