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站群导航
繁体
EN
无障碍阅读
无障碍声明
进入
关怀版
政务邮箱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投资创业
走进龙岗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证件办理
赴港澳地区探望哪些亲属可以申办探亲签注?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来源: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答:内地居民可以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就业的亲属,亲属范围是: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