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05号令第五条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不简单重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
(四)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不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