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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在龙岗区居住了,是否可以去其他地方接受社区矫正?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因工作、居所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执行地的,一般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受委托的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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