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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实事:家政服务不走心 想要退费太闹心

  由于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如今家政服务越来越被市民接受和需要,但随之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据龙岗区消委会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家政服务投诉27单,涉及辖区多家家政公司,投诉内容包括家政公司不履行承诺、退费难,工作人员服务差、没有持证上岗等问题。

  连日来,本报“民声热线”也接到了不少市民关于家政服务方面的投诉。其中,龙岗中心城市民刘先生反映称,他在提出与家政公司终止服务时,家政公司并未按承诺退还相应费用。

  原来,刘先生今年通过某家政公司聘请一名育婴师,并交纳为期一年的服务费4600元。一个月后,刘先生对该育婴师服务并不满意,并发现该公司为促成这单生意对该名育婴师的履历造假。刘先生就此事与家政公司协商,但家政公司无法按当初承诺再提供更好的育婴师,刘先生只好提出终止服务。可是,退费环节又出现了问题,“缴费时,工作人员说可按实际使用服务月数结算服务费用。”刘先生表示,对方工作人员称其中2200元是固定费用,无法退回;有2400元是服务费用,可按月结算,最后退还的服务费不到一半。

  无独有偶,市民王女士近期在家附近找了一家政公司,也是因为工作人员服务差要求退还定金2500元,遭到拒绝。

  家政服务行业为何会出现这些问题?记者随机走访了辖区5家家政公司,发现这些公司全是采用“中介制”经营模式,先收集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资料,然后推荐给客户,并从中收取中介费。

  业内人士透露,不少家政服务公司并不会与家政从业人员签订有效合同,“小型家政公司运营成本高,利润低,所以有些不正规的家政公司就会打擦边球,对外进行家政服务。实际上,他们对家政从业人员没有什么约束力。”

  对此,深圳市家庭服务业发展协会副会长万涓表示,目前家政市场上主要存在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传统的“中介制”经营模式,一种是新型的“员工制”经营模式,而大多公司都是采取“中介制”经营模式。“家政从业人员以四五十岁居多,受教育程度较低,流动性较大,不签合同也没社保,大多挂靠在中介公司,所以难以实施监管。”万涓说。

  针对家政服务行业的诸多问题,10月24日上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实施《家政服务行业基础规范》团体标准,全市有87家家政企业现场签署《承诺书》。

  新的家政服务团体标准从基本要求、售后、服务协议等内容进行细化、规范,让体检、保险、退费都有保障。针对最受关注的退费问题明确规定:退费分三个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未满服务总期限的1/12,家政服务机构应退还不少于50%;在服务总期限1/12至1/2内,家政服务机构应退还不少于30%的服务费;服务期限超服务总期限的1/2,家政服务机构应退还不少于10%的服务费。

  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家政服务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确存在监管不到位、服务标准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已按最新行业规范对辖区部分家政公司进行整改,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也要擦亮双眼,选择信誉好、服务有保证的公司。

  规范退费三个阶段

  1、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未满服务总期限的1/12,家政服务机构应退还不少于50%

  2、在服务总期限1/12至1/2内,家政服务机构应退还不少于30%的服务费

  3、服务期限超服务总期限的1/2,家政服务机构应退还不少于10%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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