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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不可能算“工龄”?

  个人参保不算“工龄”、单位参保比个人参保的养老金更高、社保断缴参保年限和养老账户金额清零,这些社保常见的误区你是否听过?5月6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有关社保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个人参保不算“工龄”?这里的“工龄”其实指的就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又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无论是在单位参保,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个人参保,都会计算缴费年限,都有“工龄”。

  误区二:单位参保比个人参保更“划算”,后者退休时领到的退休金更少?二者不存在谁更“划算”一说,个人参保和单位参保,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公式都一样。在缴费基数一致的前提下,不存在单位参保比个人参保更划算的情况。市民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参保形式。

  误区三:养老保险断交3个月,缴纳记录和个人账户都会清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在哪缴费,无论是否中断过缴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存在“清零”说法。因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所以即使参保人因为更换工作,或更换居住城市而中断了养老保险缴费,也不会清空之前的缴费记录和缴费年限。

  误区四: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15年只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缴纳养老保险未满15年,即使达到了退休年龄,也不能领取养老金。缴满15年后,个人自行缴纳的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自愿选择继续缴纳,在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退休。另外,在缴费基数一样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误区五:非深户不能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申领不受户籍限制。申领失业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所以,非深户满足以上这些条件,亦可申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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