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根据深发改〔2008〕1245号,该项目计划投资351.66万元,按照市、区两级财政1:1比例投资建设。工程位于坪地街道境内。主要是对学校进行标准化改造,改造的工程项目有:室外运动场看台修缮,单身教工宿舍外墙防水修缮,在现有食堂上面加建一层作为教师阅览室及会议室,建筑面积约480平方米,其基础为柱下独立基础、结构为框架结构、地面采用抛光砖,内墙及天棚为乳胶漆,外墙面砖,现有篮球场改为风雨操场,建筑面积770平方米,风雨操场和教学楼连廊建造。该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投标采用抽签法确定中标单位汕头市潮阳第三建筑总公司,中标价为2 457 719.16元。建设单位为六联小学,项目送审单位为坪地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博艺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该工程于2008年11月6日开工,2009年10月22日通过坪地街道办、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单位组成的工程验收小组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结算经坪地街道办和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
核,送审造价3 442 804.37元。审定造价3 197 185.35元,核减金额245 619.02元,核减率7.13%。
三、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坪地街道办收到区财政拨入本项目资金2 500 000元,该资金由坪地街道办转拨至六联小学。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坪地街道办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完整,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管理;财务管理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核算,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费用245 619.02元。多计费用的主要原因是风雨球场及加建教师阅览室、会议室以及运动看台装饰和土建等工程量多计,核减造价179 621.28元;工程设计费未按照规定计算,核减金额61 900元;工程监理费未按照工程结算额为基数计算,核减金额4 097.74元。
(二)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工程测量、垃圾清运、门窗和环境监测等零星项目没有签订相关合同而直接付款。
(三)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报送审计。
该工程于2009年10月22日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被审计单位在2012年7月才报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该行为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
(四)建安工程造价超合同造价15.45%
本工程中标合同造价为2 457 719.16元,审定建安工程结算造价为2 837 549.09元,超合同价379 829.93元,超幅15.45%。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费用245 619.02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费用245 619.02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工程造价3 197 185.35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建设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项目实施。
(三)关于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报送审计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被审计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四)关于建安工程造价超合同造价15.45%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以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坪地街道六联小学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发布日期:2013-08-2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