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经审核拟发放的2025年度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奖励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奖励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509室;电话:0755-28910654,邮箱zynljsk@lg.gov.cn)。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对所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调查。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奖励发放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