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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4700/2023-0099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11
名称: 园山街道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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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山街道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1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根据《2023年度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季度评估细则(各街道)》《深圳市龙岗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至2023年底,实现住宅区、公共机构等十四类场所的垃圾分类效果显著提高,辖区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基本形成,全流程分类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实现垃圾收集、清运、全过程智慧化监管,全街道厨余垃圾分类率达2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8%、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90%。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1.建立街道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街道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管理架构,制定落实任务计划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各社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季度召开街道、社区两级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行业垃圾分类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行政事务>、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团工委>、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公共事务、食环监管>、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管理、应急管理办<安监、专职消防>、城市建设办<城建、土地整备、水务管理>、经济服务办<经济科技>、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市管理、执法队、市政管理>、教育办、园山市监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园山所、区第三人民医院、各社区)

  2.强化党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机制

  建立街、社区两级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三级联动会议、活动等,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纳入社区治理、纳入民生需求及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与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动、广泛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社区)

  (二)全面落实,确保分类全覆盖

  1.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要求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各部门要落实垃圾分类行业管理责任,制定本行业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对照设施配置标准和分类指引,指导行业单位完善设施配置、开展宣传引导、精准分类投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置,确保本行业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得到落实。(责任单位:由党政综合办<行政事务>、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公共事务、食环监管>、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管理>、应急管理办<安监、专职消防>、城市建设办<城建>、经济服务办<经济科技>、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市管理、市政管理>、教育办、区第三人民医院、园山市监所、各社区根据职能牵头落实)

  2.加强行业监督检查

  根据区级主管部门垃圾分类专项检查通报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本行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市政部门针对集贸市场、餐饮门店、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酒店、工业园区、交通场站、大型商超、公园景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城中村、建筑工地等十四类型场所,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回头看”,如存在问题仍未整改,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压实责任。(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行政事务>、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公共事务、食环监管>、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管理>、应急管理办<安监、专职消防>、城市建设办<城建>、经济服务办<经济科技>、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市管理>、教育办、区第三人民医院、各社区)

  3.持续推动源头减量工作

  (1)组织开展源头减量专项检查,做到“周检查、月总结、季报告”,通过检查通报,倒逼责任主体推动源头减量工作。开展食品、化妆品、电子商务、快递等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和检查行动,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情况开展检查,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开展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检查,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在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行业执行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责任单位:园山市监所)

  (2)倡导“光盘行动”,开展“光盘行动”检查,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的有关规定,持续宣传,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做到“周检查、月总结、季报告”。(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食环监管>、党政综合办<行政事务>、应急管理办<专职消防>、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教育办、园山市监所、各社区根据职能牵头落实)

  (3)倡导“绿色办公”,对机关事业单位、商务写字楼等场所“绿色办公”情况开展检查,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做到“周检查、月总结、季报告”。(牵头单位:党政综合办<行政事务>、经济服务办<经济科技>根据职能牵头,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各社区)

  (三)精准宣传,提高分类参与率

  1.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1)组织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垃圾分类,落实好“报到明身份、居家作表率、参与有作为、调研出主意”和“双报到”要求,做到带头践行、带头宣传、带头示范,协助引导全体社区居民参与分类,积极参加住宅区垃圾分类督导活动和入户宣传活动,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组织人事>,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社区)

  (2)进一步健全社区居民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落实社区内工作和居住的党员、干部“双报到”,原则上志愿队伍每季度至少参加6次小区垃圾分类督导、入户宣传。用好“深圳先锋”“美丽深圳”等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动员党员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各社区)

  2.加强垃圾分类基层治理创新

  (1)紧紧围绕《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铁十条”》和《关于进一步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做深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居民自治”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通过“百优社区”和“百分书记”为示范和引领,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社区书记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真重视、动真格。明确社区党委书记为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垃圾分类列入社区党委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社区党委委员分片组织包干垃圾分类督导和入户宣传工作的责任,社区要对党委委员落实垃圾分类督导和入户宣传工作任务进行评估,社区党委每季度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各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形成经验做法,强化基层治理。(责任单位:各社区)

  (2)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网格管理,并组织社区网格员培训,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各社区)

  3.加强垃圾分类社会宣传

  (1)围绕“年花年桔收运”“3·5学雷锋日”“高校毕业季”“百分百行动”“《条例》实施3周年”“11.8垃圾减量日”和“垃圾分类激励评选和表彰”等热点事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策划,每个季度至少开展2次全街道范围的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各社区)

  (2)强化上门入户宣传。充分运用网格员、物管人员、志愿者等力量,深入社区、小区、沿街商铺、企业等开展“入户宣教”工作,做到“敲开门、见到人、讲清楚”,2023年底前完成入户宣传覆盖率100%。对于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住户,要有针对性地“重点辅导”,宣讲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法规规定,进行警示提醒。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责任单位:各社区)

  (3)进一步规范街道科普场馆日常运营管理,常态化开展具有特色亮点的科普教育活动,打造园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为垃圾分类网红宣教场所。(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各社区)

  4.持续推进“蒲公英计划”

  (1)完善街道级蒲公英志愿服务支队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宣教、社会实践等内容纳入义工志愿服务体系。推动蒲公英少先队工作,依托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成立蒲公英校外实践基地,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科普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基地承接作用,为少先队员提供宣教实践场地支持,打造少先队校外宣教新阵地,并在宣教阵地,每季度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配合单位:教育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各社区)

  (2)持续深化垃圾分类蒲公英教师队伍培训,完善蒲公英教师课程体系,推进蒲公英校园创建行动。到2023年第二季度,全街道75%的幼儿园和小学完成蒲公英校园创建;第四季度,全街道100%的幼儿园和小学完成蒲公英校园创建。(责任单位:教育办)

  5.深化垃圾分类进校园

  根据规范要求,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小学、幼儿园),通过多元化校园垃圾分类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垃圾分类良好意识与习惯。到2023年第二季度,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覆盖学校累计占比分别不低于50%,第四季度不低于100%。组织已征订盒装牛奶的幼儿园、小学开展牛奶盒清洗整理回收活动,到2023年第一季度,校园牛奶盒资源回收活动累计参与率分别不低于70%,第二季度不低于100%。(责任单位:教育办)

  6.打造垃圾分类宣传品牌

  (1)深入推行“蒲公英计划”,持续以“百优社区”“星级小区”为示范引领,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以点带面,覆盖全街道,形成规模效应,打造垃圾分类标杆品牌。(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各社区)

  (2)持续打造“少年说分类”园山品牌,扩大“小小讲解员”、“小小督导员”队伍,丰富活动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形成少年宣讲垃圾分类浓厚氛围。(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党建工作办<团工委>、教育办、各社区)

  (3)依法查处各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例宣传,以执法直播、录制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节目在媒体栏目播出等形式,打好“执法+宣传”的组合拳,倒逼前端做好分类投放,以罚促管,打造垃圾分类“最严执法城市”品牌。(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各社区)

  7.发挥社会组织推动作用

  持续发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平台的作用,推动基层及社会组织、各环保类社会组织普遍开展垃圾分类项目。利用民生微实事和其他资金,各社区每年至少开展1个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项目。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优势作用,集合人财物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持之以恒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办<社会事务>,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各社区)

  8.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力量

  构建完善“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完成三级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骨干培训,不断充实基层志愿服务力量,加强群众联系,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五进”等活动,打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各社区)

  9.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开展优秀监督员和优秀社会监督案例的群众评议工作,推动社会监督员积极履职。鼓励通过“随手拍”举报问题等形式,拓宽市民参与监督渠道。(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各社区)

  10.配合人大政协发挥职能优势

  配合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垃圾分类相关视察、调研工作,快立、快办、快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社区)

  (四)优化巩固,提升前端分类工作

  1.推行垃圾分类AI智能督导替代人工督导试点工作

  在集中分类投放点现有RFID设备、密闭化标准桶柜的基础上,2023年12月前完成辖区住宅区(含城中村)所有集中分类投放点智能督导功能建设或改造,使投放点具备AI智能督导功能,全面取消人工督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样板经验。(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各社区)

  2.优化分类投放点设置和管理

  按照人性化、便利化的原则,优化十四类场所分类投放点设施设备配置。住宅区每天设置至少2个家庭厨余垃圾投放时段,设置至少1个误时投放点,并加强投放点日常管理,做好清扫、保洁、收运、消杀等工作,做到垃圾及时清运,保持投放点环境干净整洁。在住宅区新建或原有投放点基础上,逐步推行智能回收设施,提升居民投放体验感。(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各社区)

  3.建立黑榜督办制度

  针对市、区日常检查和通报结果较差的公共机构、住宅区等场所,进行督促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力的,纳入黑榜名单,列入黑榜的住宅小区将纳入住建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内容,以此倒逼处于黑榜公共机构、住宅区投放管理人履行职责。(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管理>、各社区)

  4.开展星级住宅区评价工作

  鼓励全街道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申报评选生活垃圾分类星级住宅区,成熟一个评选一个,以评促干,推动建成一批硬件设施配套完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分类成效显著的住宅区,打造示范典型新标杆,在全街道发挥先行示范作用。(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综合治理办<社区网格管理>、各社区)

  (五)智慧收运,健全全流程监管体系

  1.积极落实应收尽收工作

  加大收运力度,持续扩大收运范围,对未纳入收运的产废单位(场所),安排专人带领末端收运处理企业进行“地毯式”“扫楼式”的收运对接工作,引导产废单位统一将厨余垃圾交由末端处理企业进行收运处理,争取产废单位“一个不落”。对于不配合分类工作的产废单位,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置。完善二级收运工作体系,建立二级暂存收运协议制度,协调城市管家将零散投放点及“三小场所”的厨余垃圾转运至街道二级收运暂存点,由末端处理企业集中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各社区)

  2.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监管系统

  配合区城管局完善投放点视频监控设备,构建覆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全口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2023年底前,实现住宅区投放点分类投放AI视频覆盖率50%,核心数据与市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平台连接率100%。(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各社区)

  3.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融合发展

  根据《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实施方案(2022—2025年)》、《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空间布局规划》、《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空间布局规划配套实施方案》,配合区城管局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鼓励推广“以车代库”回收新模式,推动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融合发展基本格局。2023年,建成至少1个街道回收中转站和至少41个社区回收网点(“以车代库”)。(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办<安监>、城市建设办<城建、土地整备、水务管理>、经济服务办<经济科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园山所、各社区)

  (六)落实奖惩,巩固分类成效

  1.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1)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加大巡查督办力度,重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小区物业公司、收运处理单位等从严处罚,每月完成1宗针对投放管理人和收运处理单位的立案,同时对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每月通报的问题突出的住宅区予以严厉查处,并将相关情况报至龙岗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做到执法无盲区、全覆盖。(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各社区)

  (2)对分类效果不好、督促整改仍落实不到位的垃圾产生单位,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针对垃圾未分类的垃圾产生单位或其物业服务企业,将采取警告、拒收、执法处罚等相关惩戒措施,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从源头杜绝垃圾混投问题。(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各社区)

  2.强化正向激励

  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鼓励社区、社区党委书记、住宅区(包括住宅小区和城中村)、其他各类场所(指机关事业单位、商务写字楼、学校、医院、酒店、大型商超、农贸农批市场、餐饮门店和公园)、个人及组织(指垃圾分类志愿讲师、教师、志愿者、督导员、网格员、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评选,挖掘典型事迹,广泛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和标杆。(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各社区)

  三、保障机制

  (一)落实资金保障。街道财政部门安排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宣传、督导等工作经费保障。

  (二)加强考核监督。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社区的绩效考核内容。以目标为导向,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和节点,按照“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季一评估,一年一考核”的工作制度,压实各部门、各社区垃圾分类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夯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园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科学制定行动方案,并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党团员争当先锋、争做模范、争做志愿者,引导带动群众做好垃圾分类。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管理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和行业管理义务,各司其职、协同推动,形成最大工作合力。街属机关事业单位、各社区等牵头单位报送1名信息联络员,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和任务分工表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

  (二)加强监督评估,强化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职能,推动各部门、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加强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提高精细化、智慧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对各级履职尽责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及时、公正、准确的督查考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环节要进行重点关注、督察督办。

  (三)加强结果运用,强化体系保障。进一步加强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考评结果运用,全面查漏补缺,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认真完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各部门、各社区要共同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构建基层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城市管家、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至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