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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4700/2018-00062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2-09-20
名称: 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
文号: 深龙府〔2002〕67号 发布日期: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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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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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

1.深龙府〔2002〕67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的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