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测量,你占道经营面积7.05平方米,我队依法暂扣经营工具,立案处罚7050元!”近日,龙岗区坪地街道对一起小货车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开出7050元的罚单。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并保证今后将严格吸取教训,不再占道经营,做一名文明经营市民。
“我们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经常有流动商贩利用机动车(小货车、三轮车甚至大货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交通路口,售卖蔬菜水果、农副产品、熟食等物品,吸引了不少过往行人驻留及车辆随意停车购买。”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为不仅影响了环境卫生,还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必须坚决清理和处罚。
近日,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发现,坪西社区香元排公交站台旁经常有几个商贩,利用小货车、小三轮车占用城市道路售卖水果,位置正好在公交站台旁边,不仅影响了市民上下车,给交通带来极大阻碍,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据介绍,该片区域此前经过多次整治,但总有摊贩不听劝阻,出现回潮现象,而上述这个商贩之前就曾接受过劝告。
对此,该队执法员再次发现其违法行为,果断执法,依法查扣,立案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核定违法经营占地面积7.05平方米,最终依法开出处罚7050元罚单。
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防止路口乱摆卖行为回潮,该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巡查整治,定人定时定岗巡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持续改善辖区居民居住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