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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机关关于2014年度、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比说明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3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政协机关2014年度经费预算及2015年度经费预算相关数据已在政协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网站公示,现对2014年、2015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对比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4年、2015年两年的预算皆为0,没有变动,原因如下:公务车用车改革前至改革后,区政协机关公务用车车况良好尚在使用中,不需要新购买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4年预算为55.6万元,2015年度预算为4.5万元。2015年预算对比2014年预算减少的原因如下:2013年底做2014年度预算时,行政机关尚未进行公车改革,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金额是按当时区政协机关车辆数来进行编制。而2015年的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金额,是按公车改革后保留1辆公车的预算标准进行预算的。因此,2015年的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远低于2014年的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2014年、2015年两年的预算对比没有变动皆为5万元。各地政协之间、上下级政协之间的联谊、联络、交流、互访等工作,以及政协机关与委员之间的联谊、访问活动,都是政协的重要工作,起到强化民主团结、广聚各方力量的重要作用。这些工作都要通过区政协机关来完成,会产生一些接待费用。由于此类活动往往不可预见,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外地政协的来访,所以即便本年度未产生接待费用,但来年还是要做好接待费用的预算。因此,我们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014年度、2015年度接待费用预算皆为5万元,没有变动。

  4、出境费用2014年与2015年度两年的预算对比没有变动皆为0。根据区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及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出国(境)政务活动需要提前向外事办等相关单上报工作计划并获批复后才能执行。但实际情况是,来年年度经费预算编制时间都在来年年度工作计划产生之前,在不知道来年是否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的情况下,编制出国(境)费用预算皆为0,没有变动。

  特此说明。

 

政协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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