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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00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12日 来源:龙岗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尊敬的陈志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老服务链,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在充分征求汇办单位意见基础上,我局牵头制定了《龙岗区政协第20200003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提案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健康老龄事业发展,以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着力构建包含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系统、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让辖区老年人能够及时精准地享受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老有所医、老有颐养、以医带养、以养促医”。

  截至目前,我区有常住人口341万人(其中60岁以上23万人,占比6.7%),户籍人口100万(其中60岁以上3.7万人,占比3.7%)。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51家,其中公立医院14家(包括市属公立医院2家),民营医院22家,门诊部103家,中医馆17家,个体诊所809家,社康中心130家,医务室30家,其他机构26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健康老龄化

  1.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家庭医生团队523个,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5.01万人,其中户籍老人签约2.53万人,占比52%。建立家庭病床250张,为高龄、重病、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服务。为进一步减轻我市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提高其健康管理水平,2020年起,降血压、降血糖医保目录药品纳入基本医疗用药保障范围,深圳医保“高血压、高血糖”建档患者,由社康中心非签约家庭医生开药的,费用按规定基数的50%收取;由社康中心签约家庭医生开药的,费用按规定基数的20%收取。同时享受预约就诊、健康评估、慢病管理、健康随访等系列福利,切实满足老年人养老过程中医疗需求。

  2.以社康中心为依托推进社区医养融合服务。一是社康中心为老年人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并建立流转顺畅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形成以社康中心为基础、举办医院为依托、医疗集团为龙头的医养服务体系,实现医疗与养老服务共融。二是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65周岁以上户籍和常住老人开展1次免费体检服务,对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截至目前,为全区34682名老人提供免费体检服务,累计建立健康档案6.07万份。今年起,将免费体检对象扩大到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及65周岁以上非户籍常住老人,并列入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3.以养老机构为补充推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无缝对接。一是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全区现有7家养老机构,共设置床位1244张;其中3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其他未设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和5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均与就近社康中心或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工作协议,实现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二是促进社区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无缝对接。推动39家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与就近社康中心或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合作协议。截至目前,签约医疗机构前往养老机构开展定期巡诊386人次,服务老人692人次,家庭医生签约敬老院老人176人。

  4.将中医药保健理念融入健康养老服务。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组建以区中医院为龙头、各公立非中医类医院为骨干、社康中心为网底的全区治未病三级工作网络。组建“龙岗区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宣讲团”,定期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普及活动。建立区治未病指导中心1家,各公立非中医类医院均设置治未病科,10家社康中心开设中医治未病服务站,2020年将在全区社康中心推广。中医体质辨识纳入常规体检项目,中医药养生保健融入养老全过程。

  (二)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布局,提升医养服务水平

  1.全区首家大型公立医养融合机构简竹护理院正式营业。区第七人民医院举办的简竹社康中心和简竹护理院强强联合,互为依托,先行先试探索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该院以失能、半失能、临终关怀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老年保健、临终关怀、医养融合”为特色,设置老年病科、康复科、临终关怀科。一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发病床60张,二期建成后病床将达到300张,是一家集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养老、安宁疗护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护理院,是目前区内唯一一家公立护理院,也是深圳市医保局定点单位、深圳市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

  2.稳步推进区第二中医院和区第六人民医院二期医养融合项目建设。区第二中医院项目用地41904.3㎡,目前正开展方案设计和勘察招标,拟设置总床位1000张(其中医疗床位500张,养老床位500张);区第六人民医院二期项目用地28694.04㎡,目前正在做基坑开挖,设计建设成以“医养融合”为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拟设置养老床位1050张(其中医疗床位350张,养老床位700张)。

  3.持续推进区养老护理院重新选址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立项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联评联审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正按程序呈报区委常委会审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环境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建设方案设计等工作,力争2022年底完成工程主体建设。项目建成后,区民政局将探索“公办国营”模式,引入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运营,承担区内重疾、失智失能老人照料,建设成为“以医院为依托、以康复为核心”的示范性区级“医养融合”公办养老机构。

  (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探索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

  1.全力推动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搭建的区大数据平台已对接市、区140个单位的数据资源,归集政务数据总量超过90亿条。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基础人口数据库,建成“一人一档、一楼一档、一企一档”等基础数据,整合市、区两级民政、公安、卫生、社保等系统数据,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为开展老年服务和决策分析提供支撑。

  2.探索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有序推进智慧养老试点工作。2019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133号),平湖、布吉街道确定为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并建立街道智慧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通过导入物联网、互联网等“智慧”元素,采集老人基本信息数据,动态掌握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待取得试点经验后,将在全区有序推广。

  3.推动与疾病相关的老年人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目录。市医疗保障局龙岗分局已将“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吞咽功能障碍训练”等相关老年人医疗费用及药品、康复治疗项目等纳入医保目录。参保老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目录内的费用,可按我市医保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4.将符合资质的养老服务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目前我区已经有两家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纳入医保定点,参保老人因疾病原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我市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他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获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执业许可证后,可按我市医保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

  5.将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卫生健康委与人社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和管理。符合条件的老年参保人接受家庭病床服务发生的药品、诊疗项目等医疗费用,按我市医保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6.大力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区民政局推动成立“龙岗区特殊护理与养老学院”,与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启联合办学,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与培训。通过开设康复护理、营养饮食、心理陪护、专业技能为主题的课程,着力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有“温度”的特殊护理专业人才,培训对象既包括区内养老机构、家政公司等从事特殊儿童及养老护理服务的人员等。

  (四)推动社会力量融入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

  1.大力建设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区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积极鼓励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照料、康复等服务,目前共建成运营67家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引入专业社工团队,满足社区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2.持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现阶段我区部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已经开展了“时间银行”“爱心银行”服务,发动低龄老人照顾高龄及失能老人,同时做好需求调研工作,从而有针对性的提供社工服务。

  (五)推动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让爱的暖光陪伴生命全程

  2020年,我局联合区民政局等8部门制定《龙岗区安宁疗护试点实施方案》,选定龙岗中心医院集团、深圳慈海医院开展试点工作。结合互联网+护理服务,构建医院-社区-居家-共照的多元化服务模式,让安宁疗护工作下沉基层、融入社区。在南联社康中心开设老年专科服务工作室,提供舒缓症状、心理慰藉等方面的服务;依托热线电话、互联网APP延续服务等载体,随时为患者提供协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逐步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照护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老年人预约就诊和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预计202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至2025年实现每2万人左右有一家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建立与人口分布相适应的就医圈。

  (二)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完善全区医养结合工作规划布局。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区七院简竹护理院二期、区六院二期、区第二中医院等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社康中心承担相应医养结合工作职能,完成我区医养结合机构区、街道、社区三级布局。

  (三)进一步探索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医养混合型人才建设,借助“三名”工程,多渠道引进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专业人才,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构建人才激励机制,根据深圳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切实提高老年医学、护理等医护人员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三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以满足老人医疗保障需求。四是进一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关爱老人志愿服务义工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

  (四)推进医养结合领域诚信建设。区发改局联合民政、卫健等部门探索建立医养结合领域联合惩戒对象认定和管理机制,明确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的标准及相关规范;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起信用联合惩戒备忘录,健全医养结合领域诚信体系。

  (五)逐步推广完善安宁疗护工作。指导龙岗中心医院、深圳慈海医院做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探索搭建一支跨学科、跨专业、有特色、业务扎实的安宁疗护专业团队,先行先试推进安宁疗护工作下基层、进社区、惠居民,提高社区老年人健康质量。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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