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启动“信用+政务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9-11 来源: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市、区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以来,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区发改局,组织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街道办多次研究“信用+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思路,确定了“急用先行”、“制度与技术并行”的推进原则。

  

  召集区大厅各进驻单位和各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研究推进“信用+政务服务”工作。

  在制度层面,制订《龙岗区“信用+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积极探索“信用+政务服务”新型工作模式,引导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创新、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

  《工作制度》明确对于纳入政务服务“红名单”的申请人,无条件享受“信用承诺”待遇,优先适用容缺受理、简化审批等。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对于纳入政务服务“红名单”的申请人,各相关政务服务实施单位指定专人全程主动跟踪帮办指导,确保服务无缝隙。定期召开区大厅工作会议,通报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首席服务官工作情况。

  对于纳入政务服务“白名单”的申请人,在自愿签署信用承诺书的条件下,可以享受“信用承诺”待遇,可以适用容缺受理、简化审批等。

  对于纳入政务服务“黑名单”的申请人,不得采用“信用承诺”模式,仍按照法定流程严格受理和审批。

  在技术层面,强力推动与市一窗式系统的数据对接。9月,经近百次测试,我区14类约284万条信用数据成功对接运用至市一窗式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和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审批人员可实时查看相关法人、自然人的信用等级,依照红名单、白名单、黑名单提示分类处理,还可点击相应类别名单获取信用评级的依据和数源单位名称。

  目前,我区信用数据源主要集中在企业法人如A级纳税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等方面,在自然人方面的数据较少。下来,我区将继续推进“信用+政务服务”工作,将其纳入全区信用体系制度范畴。通过协调省、市信用数源单位获取数据,与银行、信用评价企业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拓展信用数据来源,细化信用评定等级规则,建立信用动态调整、信用修复等系统机制,在现阶段尝试运用企业法人信用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和运用更多的自然人信用数据,为优化政务服务、营造更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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