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开展全区政务信息化、大数据、“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调研,拟订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大数据的发展应用。协助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系统整合,归集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数据治理,保障数据安全,形成数据共享开放体系。 (三)负责开展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拟订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各街道各部门开展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验收,负责电子政务项目的技术评审及全流程管理。 (四)负责创新应用的建设和推广。负责公共支撑平台、通用应用系统的建设、推广及应用,协助各街道各部门开展应用创新建设。 (五)负责区域信息化发展工作,协调联系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六)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运营与维护。 (七)负责全区政务机房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八)负责党政机关内、外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九)负责政务云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十)负责政务光纤的规划、设计、管理和运行维护。 (十一)协助开展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信息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十二)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部门及单位内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