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1-06-16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受理转学插班时间

  6月18日至6月24日

  二、受理转学插班地点

  居住地段内学校(尚有空余学位)

  三、转学插班受理对象和原则

  1.公办学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同等入学条件的,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或未入读深圳市公办学校的学生。

  3.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入学材料和积分类别参照《龙岗区2021年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4.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5.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录取。

  四、提供材料

  (1)《龙岗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信息登记表》(可在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网站下载,也可咨询地段内学校获取)。

  (2)学生的出生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房产为住宅类,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

  入学材料相关要求参照《龙岗区2021年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提交。

  五、温馨提示

  根据深圳市中考相关规定,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我市无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具备参加我市公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统一划线录取资格。请非深户籍初中学生家长谨慎考虑,若要具体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可登录“深圳招考网”进行查询。

  在申请转学插班和提交资料过程中,家长应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规定。

  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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