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2月16日发布的《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供应2019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社会存量住房)的通告》、2020年4月10日发布的《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供应2019年第二批人才住房(社会存量住房)的通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2020年8月10日发布的《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供应2020年人才住房(社会存量住房)的通告》相关规定,我局于2020年度(1月至12月)共发布社会存量住房合格申请人公示名单11批次,请上述公示名单中的合格申请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各项目门店选房,逾期未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咨询电话:28589965。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