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融湖盛世花园等人才住房审查合格名单公示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融湖盛世花园等人才住房项目配租申请的通告》相关规定,结合本批次申请受理情况,现将审查合格单位名单及排名顺序予以公示,并就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格单位名单及排名顺序

  经审查,同意向46家合格单位配租人才住房,其中企业28家,机关事业单位18家,名单及排名顺序详见附件1-3。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2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在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请情况

  (一)企业。共48家企业申请人才住房460套,企业核定配租数量见附件1。

  (二)机关事业单位。共20家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人才住房203套,机关事业单位核定配租数量见附件2。

  四、配租原则 

  按照“职住平衡”原则,融湖盛世花园优先面平湖街道的企事业机关单位、丁山河畔花园优先面向坪地街道的企业,结合排序进行限额配租,房源配完即止。   

  (一)企业

  本批次配租房源为融湖盛世花园二房154套、三房66套,丁山河畔花园二房1套,房源申请需求量均超过供应量。申请融湖盛世花园的每家企业二房直接配租7套(核定数量不足7套的,按实际需求数量配租),剩余房源按排名顺序向申请企业进行再次配租,配租上限13套,房源配完即止。三房按企业需求量配租,房源配完即止。

  (二)机关事业单位

  本批次配租房源为融湖盛世花园二房70套、三房30套,二房直接配租5套(核定数量不足5套的,按实际需求数量配租),剩余房源按排名顺序向单位进行再次配租,配租上限6套,房源配完即止。三房按单位实际需求量配租。

  五、选房原则

  (一)限额原则。申请数量大于供应数量的户型,各申请单位在选房时,需严格按上述配租原则进行选房。

  (二)集中原则。单位申请同一楼层某类户型核定选房数量小于该楼层该类户型剩余房源数量的,需在该楼层集中选房。

  (三)补选原则。根据上述配租原则,因房源供应量有限导致核准量与申请量存在差额的单位,如有意向补选,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可视本批次剩余房源情况,安排其在补选阶段按排名顺序及核定的房源数量补选一次,房源配完即止。

  六、选房及签约事项

  (一)选房资格确认时间

  经公示合格的申请单位,需在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选房资格确认;未按时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选房资格。    

  (二)选房签约时间

  1.企业选房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30-12:00);

  2.机关事业单位选房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下午2:30-4:00);

  3.补选单位选房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下午4:15-5:30)。

  各单位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三)选房签约地点    

  在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工业园1号楼1楼龙岗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具体服务指引详见附件5。

  上述选房签约事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前来参加选房签约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龙岗区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3。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八、重要提示

  (一)公示信息与实际提交申请材料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申请单位在公示期内到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信息校正;逾期未进行信息校正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单位,纳入本批次人才住房配租名单;本批次公示的申请单位核定数量为申请单位可选房源数量上限,根据各单位申请意向和配租原则确定,最终各单位可选房源数量按本通告中的配租原则和选房原则执行。

  (三)本批次人才住房选房前,申请单位所申请房源充足,申请单位未选或未选足房源的,视为放弃剩余房源配租资格;申请单位选定房源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及缴清款项的,选房结果视为无效。

  (四)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和安排入住人员信息及时报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备案。

  (五)人才住房申请采用诚信申报方式进行,申请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备案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单位弄虚作假骗租人才住房的,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照我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鉴于本批次房源有限,未能满足所有申请单位的申请需求,敬请谅解。如申请单位仍有住房需求的,可按后续人才住房受理通告要求进行申请。

  (七)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融湖盛世花园人才住房拟配租企业信息公示表

  2.融湖盛世花园人才住房拟配租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公示表

  3.丁山河畔花园人才住房拟配租企业信息公示表

  4.融湖盛世花园等人才住房房排期表

  5.融湖盛世花园等人才住房分配服务指引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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