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递补入围认租家庭补选房的通知(2021年度第一批次)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选房工作已于2021年9月10日启动,经过8天的选房,选房排位号在2382号以前的选房家庭已完成选房。截至9月17日下午,本批次中骏蓝湾翠岭花园、荷谷美苑小区房源已全部选定,悦龙华府二期小一房房源已全部选定,仅剩余悦龙华府二期大一房房源154套待选,现组织2383号及以后的递补入围选房家庭进行补选房,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选房源情况

  悦龙华府二期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春华路,待选房源共154套,均为大一房(建筑面积约50-52㎡),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

  (一)基准租金:10.28元/平方米·月。

  (二)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二、补选家庭看房安排

  前期我局已组织2382号以前的家庭进行现场看房,补选房开始前,参加补选的家庭可于202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前往项目现场看房,具体看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补选家庭以自愿为原则,按选房排位号在规定时间段自行前往看房。看房家庭需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做好来访登记、测量体温、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如行程卡非绿码,则无法进入看房现场)等工作并听从物业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前往看房楼层。

  三、补选房名单及排位

  本次补选房面向选房排位号在2383号及以后的家庭配租人口数为2人及以上的选房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2(排位号在2383号及以后)。

  四、补选签约时间及方式

  (一)补选时间

  补选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因受疫情影响及选房现场场地有限,为避免交叉感染,每户家庭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同时,请各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选房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4);

  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选房签约服务指引详见附件4,请务必认真阅读。

  五、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补选家庭在看房及补选期间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看房及选房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提前准备粤康码及行程卡(如行程卡非绿码,则无法进入看房及选房现场),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如补选开始前疫情防控措施升级,我局将视情况调整补选时间,如遇时间调整,我局将第一时间在官网发布相关通知,建议各补选家庭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

  (二)补选房家庭中,已认租悦龙华府二期(大一房)为意向小区的家庭如需撤销本次认租,主申请人应在202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了撤销认租的,不参加补选且不计入弃选次数。如主申请人无法到场办理,可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到场办理上述业务,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5)。如主申请人需委托除成年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办理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补选房家庭中,未认租悦龙华府二期(大一房)为意向小区的家庭,可不参加看房及补选房。因未认租悦龙华府二期(大一房)不参加补选房的,不计入弃选。已认租悦龙华府二期(大一房)为意向小区的家庭请按照补选房时间安排前来选房,如排序到位,有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计弃选一次。累计弃选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补选期间,每天24时前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房源情况。因剩余房源有限,房源一旦选完,选房即止。请补选家庭中排序较后的家庭及时关注我局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避免空跑。

  (五)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规法律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七)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龙岗区如意路486号2楼210室。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附件:

  1.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补选家庭看房时间安排表

  2.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补选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

  3.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补选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

  4.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5.授权委托书(办理撤销业务)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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