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选房工作的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16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及近期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选房工作有以下几点需提示:

  1.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中的中粮祥云广场交付时间提前至2020年5月,租赁合同起租时间为2020年5月1日。

  2.因受疫情影响存在被隔离的情形无法亲自到现场选房的申请人需提供被隔离的相关证明(如接受医学隔离通知书等)。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可使用该委托书。如委托除共同申请人以外的第三方办理选房的,需出具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

  3.因受疫情影响存在被隔离的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的入伙时间内办理入住的,可在解除隔离后另行预约办理入伙,并提供相关证明(如解除医学隔离通知书等)。

  以上重要提示,请各合格认租家庭知悉。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