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递补入围认租家庭补选房的通知(2019年度第二批次)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选房工作已于2020年4月20日启动,经过11天的选房,入围认租家庭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已完成选房。截至4月30日下午,本批次大族云峰花园、中粮祥云广场、卓越弥顿道名苑小区已全部选定,龙美居小一房房源已全部选定,仅剩余龙美居房源42套待选,现组织递补入围认租家庭进行补选房,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选房源情况

  龙美居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夏莲路,待选房源共42套,其中单身公寓34套(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大一房8套(建筑面积约51-55平方米)。单身可选单身公寓,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大一房。

  (1)基准租金:16.45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3)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二、补选房名单及排位

  本次补选房面向递补入围认租家庭。根据《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9年度第二批次)》,排名在1347位及以后的为递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号详见附件1。

  三、补选签约时间及方式

  (一)补选时间

  补选房时间为2020年5月8日至5月12日(含周末),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因受疫情影响及选房现场场地有限,为避免交叉感染,每户家庭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同时,请各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选房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

  (三)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如委托除共同申请人以外的第三方办理选房的,需出具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因受疫情影响存在被隔离的情形无法亲自到现场选房的申请人可书面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但在解除隔离后应提供相关证明),签约服务指引(含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3。

  四、重要提示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选房家庭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提前申请粤康码,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递补入围认租家庭中,未认租龙美居为意向小区的家庭,可不参加补选房。因未认租龙美居不参加补选房的,不计入弃选。已认租龙美居为意向小区的家庭请按照补选房时间安排前来选房,如排序到位,龙美居中有所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计弃选一次。累计弃选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补选期间,每天22时前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因剩余房源有限,房源一旦选完,选房即止。请递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中排序较后的家庭及时关注我局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避免空跑。

  (四)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规法律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六)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19;咨询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附件:

  1.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递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

  2.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递补入围认租家庭补选房时间安排表

  3.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19年度第二批次)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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