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廉租保障对象住房补贴新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5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完成了2020年第一季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新增申请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新增对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二、信息校正

  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内到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同)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19室,咨询电话:28589937。

  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到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二次公示。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申请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监察委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龙岗区2020年第二季度廉租保障对象住房补贴新增名单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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