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单位概况

  根据区编委《关于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深龙编[2011]16号),区住建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建设工程、建筑行业、燃气行业、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燃气业、物业管理业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拟订本区管理规章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燃气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减排、建设科技、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区住房基金的管理。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收缴及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等的推广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燃气行业和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管理本局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内设机构16个(其中机关行政科室11个、下属事业单位5个),干部职工共149名(其中:本科58人、研究生19人、博士1人,各类高级技术人员6人、中级技术人员18人、初级技术人员17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2年总收入1285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补助)拨款收入266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975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44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2年总支出12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万元;项目支出10954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万元;项目支出312万元。

  2、   行政事业离退休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万元。

  3、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42万元。

  4、   住房改革支出6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2万元。

  5、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7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7万元。

  6、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5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11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94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450万元。

  (三)预算支出个别项目情况说明

  1、政府住房基金支出5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税费等。

  2、住房保障支出945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利息、回购城市更新配建保障性住房支出、低收入和低保家庭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附件: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预算内拨款支出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内拨款支出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