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住房建设局下设11个科室,下属单位10个。其中独立核算部门共7个,主要有:区住房建设局本级、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

  区住房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燃气业、物业管理业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拟订本区管理规章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燃气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减排、建设科技、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区住房基金的管理。承担全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收缴及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等的推广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燃气行业和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管理本局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住房建设局人员编制数321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257人、雇员编制20人,实有职工293人,退休职工6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区住房建设局本级编制数92人,实有86人,退休27人。

  2.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编制数148人,实有136人,退休24人。

  3.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编制数35人,实有31人,退休3人。

  4.区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数18人,实有17人,退休2人。

  5.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9人,无退休人员。

  6.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8人,退休1人。

  7.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6人,退休3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1.创新领先,推进五项改革。一是推进住房保障改革;二是推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模式改革;三是推行绿色建筑监管模式改革;四是推行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执法管理模式改革;五是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模式改革。

  2.民生为本,落实四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工作;二是努力提升城区宜居宜业水平;三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四是落实全区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工程快速推进机制。

  3.监管有力,规范三大行业。一是强化建筑行业监管;二是强化燃气行业监管;三是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

  4.服务创优,构筑两个平台。一是优化拓展“窗口”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加速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5.围绕中心,提升行政效能。一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二是实施八大机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推进廉洁城区建设;四是加强综治维稳和应急值守处置工作;五是努力做好“双到”扶贫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初结转结余9905.02万元,本年收入决算6380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5.93万元,其他收入49376.09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63769.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103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609.3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937.24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0408.80万元,占49.4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6.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4.3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29.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0627.26万元,占50.52%,主要支出项目有城乡社区支出3660.3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2.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6.4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9.45万元,其他支出6618.47万元(主要用于三馆一城等建设项目)。

  (二)住房保障支出36609.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回购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73.93万元,同比去年减少24.25%,主要原因:一是我局进一步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在确保职能业务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减少公务接待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无出国业务。

  2.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2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3.47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9.61%,平均每辆2.9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2批10人次,同比去年减少98.41%。主要用于工作、业务接待支出,包括接待国家及兄弟省市来访以及接待施工安全监管等行业建设中参与课题研究的专家发生的支出。

  五、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等

  (一)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及财政部门工作安排,此次公开的决算信息为本级及下属单位的汇总数据,而此前公开的部门预算信息主体为区住房建设局本级,且为年初数据,不含下属单位及年中追加预算。

  (二)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口径不一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单位所有资金的支出,不仅包括部门预算资金,还包括基建资金。

  六、收支科目名词解释等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工程建设管理支出等;“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用于除了上述城市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例如建筑节能减排、建筑节能科技与绿色建筑等方面的监管服务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支出;“城乡社区住宅”反映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支出。

  附件:1.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总表

  2.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

  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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