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林世纪华府安居型商品房申购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1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定于2014年2月18日启动香林世纪华府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配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及房源基本情况

  香林世纪华府的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惠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龙岭南路,共有8栋,总房源1538套。其中,两房1452套,每套建筑面积约65㎡;三房86套,每套建筑面积约85㎡。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14年12月。

  二、配售价格

  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1〕2026号)的约定,香林世纪华府的配售均价为5998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下同)。房源具体价格依据楼层、朝向及位置等差异,价格区间在5341~6651元/㎡之间。

  三、配售对象

  该项目的配售对象为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首次轮候名册中的在册轮候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如该项目剩有房源,再向日常轮候家庭配售。

  四、配售方式

  (一)选房队列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房源情况及申请家庭申购意向,选房队列分为两房队列和三房队列。

  (二)房源安排

  1、单身居民以及二至三人家庭可申购本项目的两房房源。

  2、四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购本项目的三房房源或两房房源。

  (三)选房排位

  申请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其选房排位将依据首次轮候排序确定;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在线提交认购申请之前,向市售房中心提交书面的变更申请。

  五、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确定办法

  初定入围申请家庭将按照可供房源套数确定。即根据各队列可供房源套数,按1:1的比例确定初定入围家庭名单。两房队列认购排序为1-1452位、三房队列认购排序为1-86位的,分别为该队列的初定入围申请家庭。其余认购家庭分别为各队列的候补入围申请家庭。

  六、配售程序

  (一)网上认购

  有意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且属于首次轮候中的在册轮候家庭,凭备案回执号、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点击“安居型商品房专栏”中的“认购申请”提交本次项目的认购申请,并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书》(以下简称《认购申请书》)。

  网上认购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9:00-2014年2月 28日18:00(总计10天)。2014年2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

  (二)认购名单及初定排位公示

  市售房中心计划于2014年3月4日对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的名单、排位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同时,告知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看房以及交纳诚信保证金的时间。

  (三)看房安排

  为让初定入围及候补入围家庭能尽早直观、全面地了解该项目的相关情况,深圳市惠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组织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现场看房。

  (四)交纳诚信保证金

  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凭《备案回执》和《认购申请书》按告知时间到市售房中心交纳5万元诚信保证金。逾期未交纳诚信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家庭成功购房的,5万元诚信保证金将转为购房款;申请家庭放弃本次购房资格或未能成功购房的,5万元诚信保证金将在选房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申请家庭涉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将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完成或不予处罚的,退还诚信保证金。

  (五)公布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名单及其选房排位

  市售房中心对申请资格进行核查或抽查后,确定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六)领取《选房通知书》

  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按规定时间到市售房中心领取《选房通知书》。

  (七)选房及签约

  最终入围和候补入围的申请家庭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

  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即时签订认购协议书。未按时选房或签订认购协议书的申请家庭,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最终入围申请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最终候补入围申请家庭依次递补。

  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信息公示

  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于当日21:00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待选房结束以后,选房结果和剩余房源情况将适时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七、监督、举报和投诉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家庭的认购申请一经提交则不予变更,请申请家庭务必充分考虑后,再行提交。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认购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轮候顺序作废,仍需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1、选房过程中,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放弃选房行为是指认购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当场缴纳认购定金的行为);

  2、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达到两次的;

  3、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的。

  (二)申请家庭应密切关注在市售房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通知。

  (三)市主管部门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购房家庭进行跟踪管理。

  (四)如有调整事项及未尽事宜,由市售房中心统一在市售房中心网站另行公告。

  (五)市售房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楼二楼,咨询电话:23901599;深圳市惠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4086888。

  九、本通告由市售房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市惠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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