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选房工作的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0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度第一批次)选房工作有以下几点需提示: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每户家庭仅允许1人进入选房现场。

  二、进入选房现场需核验粤康码并出示行程卡,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选房现场。

  三、如有因受疫情影响被隔离无法亲自到现场选房的申请人需提供被隔离的相关证明(如接受医学隔离通知书等),可委托除共同申请人以外的第三方办理选房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四、无法提供相关隔离证明的,但又委托除共同申请人以外的第三方办理选房的,需出具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

  五、如有因受疫情影响被隔离的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可在解除隔离后另行预约办理入住,并提供相关证明(如解除医学隔离通知书等)。

  以上重要提示,请各选房家庭知悉并积极配合。请各选房家庭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如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我局将视情况对选房工作安排做出调整。

  附件:因疫情影响被隔离情形所用委托书模板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

  备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栏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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