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大芬油画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大芬油画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经审查,共1户申请人符合租赁大芬油画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到2014年10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大芬油画村管理办公室(地址:布吉大芬美术馆2楼,电话:84730682、89513233 )或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电话:28589932), 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对异议予以核实。

 

附件:大芬油画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合格名单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9月29日

附件1:大芬油画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合格名单

龙岗区大芬油画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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