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建设大厦12楼;邮编:518172;电话:0755-28589811;传真:0755-28589989。

  一、概述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将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民主监督,从而增强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行政。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我区机构调整,针对我局的实际情况,我局对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修订完善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组长由陈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马明高、马国忠、罗雅、范昌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受理公民政务公开申请等。

  (二)强化工作部署,完善《指南》和《目录》。

  根据区政务公开办工作的统一部署及适应我区机构改革的形势,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及实效性,便于接受群众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针对我局实际情况,认真梳理了信息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服务、工程信息、业务指南等123项长期公开,随时公开的内容。

  (三)强化制度建设,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量化指标,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原来基础上不断巩固和深化,我局要求局各部门严格落实《龙岗区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按照上级的要求,先后编制了《区住房和建设局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龙岗区建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信息公开制度》、《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及渠道。《方案》中也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责任单位、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此外,为使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还建立了政务公开内容预审制度、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保密制度等,对局各部门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预审,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合法。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一是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为做好在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局属各部门挑选出30多名业务精、写作水平高的工作人员作为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并不定期组织写作、摄影方面专业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学习、使用《条例》,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

  据统计,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811条。

  1.在《晶报》、《深圳商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侨报》、龙岗政府在线、龙岗新闻网、龙岗建设网、龙岗电视台、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发布新闻宣传698条;

  2.通过龙岗建设网发布或更新单位概况、基本职能、机构设置、年度总结、年度计划、目标白皮书、信息公开年报、联系方式、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信息191条;

  3.通过龙岗建设网公开发布各类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49525条,含工程信息、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处罚信息等;

  4.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网站公布各类工程项目信息5740条,含招标工程、招标公告、标底公告、中标公告、截标信息、变更公示、评标结果公示、资审及业绩公示等;

  5、通过《深圳侨报》、龙岗电视台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告1799条;

  6.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或更新的除工作动态及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外信息199条,包括机构信息、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等;

  7.通过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网发布或更新信息337条,包括安全动态、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办事指南、事故案例、政策法规、资料下载等;

  8.完成市12345资料库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及报送工作322件。

  (二)公开的形式。

  在公开的形式上,做到多种多样。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科室挂牌办公,人员挂牌上岗,岗位职责及各项内部制度上墙;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及服务指南、办事依据、所需资料、办理程序、受理科室、办理时限、办事地点、联系电话、办理结果以及工作流程等通过咨询、备索资料、电子滚动屏幕、电子触摸屏、龙岗建设网公开,在电子滚动屏、电子触摸屏、龙岗建设网、《深圳侨报》、龙岗电视台上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中标信息公告,取得了良好效果;政策法规通过小册子或宣传资料公开;日常工作动态通过龙岗建设网、各级报刊、电台公开;对内公开的政务内容及信息通过文件、会议、公开栏、局网络办公系统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开。对重大信息还通过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分中心门户网站、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门户网站、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除了上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外,我局还依照群众申请,对符合申请公开条件的236人次提供城建档案查询服务;群众通过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提交政务公开申请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城建档案查询以下三种情况免收相关费用:1.查询利用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免收查询服务费、证明费;2.利用本人捐赠的档案资料,免收任何费用;3.党政机关及司法部门因执行公务查阅城建档案免收查询服务费、证明费、信息查询费、档案保护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我局实际情况,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逐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根据《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及业务需求,从方便公众的角度出发,优化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网上服务效率,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二)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就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出台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信息公开制度》,并同时在龙岗建设网及龙岗政府在线开辟专栏,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下一步工作将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相关栏目及信息,使群众能更方便,更快捷地查阅相关建设工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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