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755-28589811;传真:0755-28589989;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建设大厦12楼;邮编:518172。

  一、概述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下,区住房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将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民主监督,从而增强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依法、廉洁行政。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区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精神和要求要求及机构调整情况,结合实际,我局对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修订完善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受理公民政务公开申请等,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各级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龙岗区政务公开办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梳理了信息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服务、工程信息、业务指南等150多项长期公开,随时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及实效性,便于接受群众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龙岗区政务信息公开要求,我局以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硬件设施为抓手,落实和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得到有效公开。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我局要求局各部门严格落实《龙岗区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按照上级的要求,先后修订完善了《区住房和建设局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龙岗区建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程信息公开制度》、《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及渠道。二是完善软硬件设施,在局业务办理中心和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心龙岗分中心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开设了龙岗建设网、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施工安全监督网等网站,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开通了手机短信平台,向全体干部职工、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及时发布、公告相关信息;加强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或更新了高配置大容量的电脑、网络服务器、打印机等设备。三是落实责任,建立了政务公开内容预审制度、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保密制度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工作主管人员,对局各部门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条例》宣传学习及培训组织实施,落实相关工作。二是做好《条例》宣传学习培训安排部署,印发学习资料,明确学习培训工作原则、学习培训内容和对象;三是深入开展《条例》宣传,通过发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咨询问答等方式,解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四是抓好《条例》业务骨干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在局属各部门挑选出30多名业务精、写作水平高的工作人员作为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并不定期组织写作、摄影方面专业培训,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按照《条例》要求,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通过龙岗建设网、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71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3年我局在主动公开的7166条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27条,工作信息548条,招标投标类信息657条,工程管理类信息 129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52条,其他信息4482条。

  (三)对2013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为突出时效和民生的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全面清理2013年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准确区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其中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工作信息181 条、公告类信息152条;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18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52条、招标投标类信息 657条、工程管理类信息1290条;在龙岗区电视台公开招投标类信息645条;在《深圳侨报》、《深圳特区报》等媒体公开工作信息548条、招投标类信息657条;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网站公开招标工程、招标公告、标底公告、中标公告、截标信息、变更公示、评标结果公示、资审及业绩公示信息3641条;通过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网发布或更新信息48条,包括安全动态、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办事指南、事故案例、政策法规、资料下载等。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我局力求多种多样。一是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二是科室挂牌办公,人员挂牌上岗。三是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及服务指南、办事依据、所需资料、办理程序、受理科室、办理时限、办事地点、联系电话、办理结果以及工作流程等通过咨询、备索资料、电子滚动屏幕、电子触摸屏、龙岗建设网公开,在电子滚动屏、电子触摸屏、龙岗建设网、《深圳侨报》、龙岗电视台上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中标信息公告,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政策法规通过小册子或宣传资料公开。五是日常工作动态通过龙岗建设网、各级报刊、电台公开。六是对内公开的政务内容及信息通过文件、会议、公开栏、局网络办公系统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开。七是对重大信息通过龙岗建设网、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门户网站、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建筑施工、燃气、物业执法等情况,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及监管职责的履行等方面。2013年我局受理9宗信息公开申请。

  (二)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展,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办好网站。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优化栏目,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提升时效。根据《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及业务需求,优化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网上服务效率,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四)完善内容。我局就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修订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信息公开制度》,并同时在龙岗建设网及龙岗政府在线开辟专栏,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下一步工作将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相关栏目及信息,使群众能更方便,更快捷地查阅相关建设工程信息。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3月6日      

附件: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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