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区物业小区切实做好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办、各物业服务企业:

  暑期来临,天气渐热,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近期国内接连发生多起青少年儿童溺亡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教训十分惨痛。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街道办要充分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防溺水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自查自纠,排查隐患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自查自纠,排查隐患。一是加强小区游泳池、戏水池、喷泉池、蓄水池等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开展危险源排查,并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防止触电、溺亡等事故发生。二是督促小区游泳池运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救护人员和救生器材,深水区和浅水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三是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利用小区横幅、宣传栏、电梯公益广告、微信群温馨提醒等宣传方式,提高业主安全意识。

  三、全面检查,加强监督

  各街道办要及时将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传达到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小区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小区游泳池运营单位名单报送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自查自纠不到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报送我局,我局将把相关信息纳入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张添煌;联系电话:0755-2858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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