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确保管道运营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完善我市能源管理体制机制的通知》(深编〔2021〕93号)和《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机制的通知》(深龙编〔2022〕4号)精神,我区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承担。从即日起凡涉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或申请(区发改局联系人:赖文龙,电话:0755-28908623),我局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谢浩祥,电话:0755-2858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