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龙岗区受纳场建设及受纳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2020年1月,经区政府审议同意,印发了《龙岗区六联受纳场建设及受纳服务管理操作指引》。鉴于近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固定消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修订或出台,我局对该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龙岗区区属受纳场建设与纳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11月24日起至12月23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传真或邮件将意见反馈至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请在标题注明“龙岗区区属受纳场建设与纳土管理办法”字样。
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提交意见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755-28587973
邮 箱:zjjfpfglk@lg.gov.cn
附件:
1.龙岗区区属受纳场建设与纳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龙岗区区属受纳场建设与纳土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