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2020年10月15日印发,因与《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拟予以废止。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8月26日9:00至9月6日18:00 ,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516室(邮政编码:518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 zjsck@lg.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

  3.废止情况说明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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